鹤开管办〔2017〕9号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21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文〔2016〕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3日
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1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坚持导向、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对接需求,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提升效能的原则,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有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相结合,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规范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共建成41个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其中乡镇20个、街道21个),97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其中村812个、社区161个)。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和文化志愿者相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二)主要任务
1.加强设施建设。在全面掌握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存量和使用状况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摸清底数、试点推进、全面建设、检查验收、整改完善等步骤,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设施和文体广场建设。
2.丰富服务内容。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探索市、县区级文化体育等机构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口帮扶机制,推动各级骨干文艺团体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对子”。
3.创新基层公共文化运行管理机制。县区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接受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
4.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等渠道提供产品和服务,或者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文化设施运营。
三、规划及建设标准
各县区、各乡镇(街道)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规划指导,科学合理布局,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促进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形成合力。
(一)服务平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减少原有面积,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在完善和补缺,对个别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文化活动室、闲置小学、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综合服务设施,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要健全“一厅一廊一场”和“两栏四室+N”,即:综合服务厅、文化宣传廊、文体广场,公示栏、宣传栏,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教室,有条件的还可自行设立其他便民服务室。建成后统一挂“XXX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牌子,达到有灯光、有音响、有设备、有器材、有制度、有活动的“六有标准”。
(二)服务功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面向城乡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整合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将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公共资源予以整合,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开展党员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务工作。将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农技推广、科学普及、卫生计生、民政服务、体育活动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共建共享,使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有各种艺术门类的设备器材,包括便携式音响、乐器、服装道具、书画创作用品、图书期刊、电脑、多媒体设备、健身设备、档案柜等,基本具备书刊阅览、视频收看(辅导培训)、文艺排练、书画展览、非遗展示、科普教育、体育健身、课外辅导、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等十项公共文化服务功能。
(三)队伍建设。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有“三支队伍”,即:管理服务队伍、文艺爱好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参与率不少于本辖区居民的20%。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编制,规模较大的乡镇(街道)可适当增加1至2名编制。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两委”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县区推行每村1名文化管理员制度,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同时通过县、乡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不少于1支的业余文艺团队。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鼓励依托互联网对基层文化队伍进行培训。
(四)打造特色。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都要有自己策划的特色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达到一乡(街道)一特色、一村(社区)一品牌。利用现有书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资源等至少每年举办两次读书活动(座谈、演讲、征文、讲座等)。组织戏曲爱好者队伍、书法美术爱好者队伍、志愿服务队伍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活动,组织体育爱好者、广场舞队伍常年坚持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6年9月底前)。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总体安排,组织开展普查摸底工作,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具体建设数量、建设规划、建设标准,明确建设位置和时间安排,并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
(二)试点推进(2016年10月至12月)。每个县区确定2—4个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4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制定具体建设方案,按照标准推进,并及时总结经验,在本地全面推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好试点建设督查指导工作。
(三)全面建设(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明确时间进度,保证建设质量,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四)检查验收(2018年7月至12月)。在各县区自查基础上,市政府依据中央、省、市有关建设标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国家、省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整改完善(2019年1月至12月)。结合国家、省验收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紧密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文化、科技、财政、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体育、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作共管,在建设资金、设备器材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同时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县区予以奖励。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共文化考核指标体系。由各级文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附件:1.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3.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
分细则
附件1
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 燕(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高雅玲(副市长)
马 莉(市政府副秘书长)
党建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砚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炳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苏 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
董撵群(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春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福英(市体育局副局长)
常军亮(市科协副主席)
裴顺昌(浚县副县长)
张文成(淇县副县长)
赵丽洁(淇滨区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马成海(山城区副区长)
杨凤枝(鹤山区副区长)
李长根(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张书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副主任)
王志国(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综合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刘炳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社区 |
建筑面积 |
1.建筑不低于300平方米。 2.文体广场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 |
1.建筑不低于90平方米。 2.文体广场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 |
1.建筑不低于90平方米。 2.文体广场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 |
功能设置 |
3.设有多功能厅、图书室、培训教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有室外活动场地。 |
3.室内设置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教室等。 4.有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一套音响设备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 |
3.室内设置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数字资源室、多功能教室等。 |
经费保障 |
4.在落实文化部、财政部规定的免费开放保障经费前提下,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 |
5.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0.3万元。 |
4.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0.3万元。 |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社区 |
活动要求 |
5.每年举办综合性大型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 6.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5场。 |
6.每年组织5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 7.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场。 |
5.每年组织5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 6.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社区不少于1场。 |
队伍建设 |
7.每个中心至少有2名编制,规模较大的可适当增加1至2名编制,工作人员应专门从事宣传文化工作,不得兼职。 8.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
8.“两委”中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不少于1人。 9.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
7.社区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 8.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活动安全 |
9.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
10.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
9.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
附件3
鹤壁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
项目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分值 |
验收 得分 |
(一) 建筑面积 |
1 |
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 |
5 |
|
2 |
文体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 |
文体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 |
5 |
|
|
(二) 功能设置 |
3 |
内部及周围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场地硬化、绿化。 |
内部及周围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场地硬化、绿化。 |
5 |
|
4 |
院墙标语醒目、简练、规范。 |
院墙标语醒目、简练、规范。 |
5 |
|
|
项目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分值 |
验收 得分 |
(二) 功能设置 |
5 |
统一悬挂“xxx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并由市、县区统一式样,悬挂在醒目位置。 |
统一悬挂“xxx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并由市、县区统一式样,悬挂在醒目位置。 |
5 |
|
6 |
多功能厅,设立一站式服务,有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单体空间,办事前台不高于80厘米,前台外设置群众专座和等候区域。 |
图书阅览室设有图书架3组以上,报刊架1组,可供群众阅读的桌椅10张以上,图书数量不少于1500册。 |
5 |
|
|
7 |
图书阅览室设有图书架10组以上,报刊架3组,可供群众阅读的桌椅50张以上,图书数量不少于10000册。 |
文化活动室,可开展基本文化娱乐项目。 |
5 |
|
|
8 |
设有3个门类以上的培训教室。 |
数字资源室,配置电脑3—5台。 |
5 |
|
|
9 |
共享工程活动室,配备相应数量的桌椅,投影、电脑、音响等远程教育设备接入齐全。 |
多功能教室,可开展业务培训,配备相应基础设备。 |
5 |
|
|
10 |
有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
村有一个简易戏台(长10米、宽5米、高0.8米),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含一套音响设备和部分乐器),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含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1套体育健身器材)。此项社区不做硬性要求。 |
5 |
|
|
项目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分值 |
验收 得分 |
(三) 经费保障 |
11 |
在落实文化部、财政部规定的免费开放保障经费前提下,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 |
财政拨款的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0.3万元。 |
10 |
|
(四) 活动要求 |
12 |
每年举办综合性大型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举办单项性文体活动不少于3次。 |
每年组织5次以上群众文体活动。 |
5 |
|
13 |
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5场。 |
每年送文艺演出到每个行政村(社区)不少于1场。 |
5 |
|
|
(五) 队伍建设 |
14 |
每个中心至少有2名编制,规模较大的可适当增加1至2名编制,工作人员应专门从事宣传文化工作,不得兼职。 |
每个行政村“两委”中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购买公益文化岗位不少于1人。社区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 |
10 |
|
15 |
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
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
10 |
|
|
(六) 活动安全 |
16 |
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
无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 |
10 |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印发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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