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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规定

时间:2014-07-29  点击次数:

 开发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规定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主要流程如下:

农民申请—→公示—→打印申请表和指标确认通知书—→农民购机—→经销商录入购机信息—→核实购机情况—→结算补贴资金。

(一)申请。申请者向社会事业局提出购机申请,出示村委会介绍信,同时,申请者为个人的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为组织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申请者基本信息和拟购机具信息,扫描上传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正面)图片,现场拍摄录入申请者头像,形成申请表,核实信息无误并同意申请后,保存、上报申请信息。

(二)公示。社会事业局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在办事处公示7天,无异议后为申请者办理通知书,单机中央补贴额不超过3000元的机具可将办理通知书与公示同时进行。同时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申请信息进行网络公示。

(三)打印。经公示确认无异议后,社会事业局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申请表和确认通知书,一式四份,申请表和通知书的购机有效期为20天。

(四)审核。申请由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纪工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表和通知书无误后,由社会事业局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在通知书上盖章,并将申请表和通知书送达开发区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盖章完毕后返送至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返还两份申请表和通知书至申请者。社会事业局和财政局各留一份存档。

(五)购买机具。申请者自主选择经销商,与经销商谈价议价,全额购买补贴机具。申请者提供一份申请表和通知书给经销商,自行保留一份。

(六)录入销售机具信息。经销商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所售机具的销售总价、购机日期、产品出厂编号、产品铭牌照片、人机合影照片、发票照片、发票号等真实信息,保存后打印两份供货表,由经销商和购机者共同确认。经销商向购机者交付机具时,应同步提供供货表、购机发票和填写完毕的“三包”凭证。

(七)购机核实。社会事业局通过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核实购机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发生套购、重复报补、资料造假等现象。社会事业局核实期为10天,同时,社会事业局和财政部门要采取暗访调查、村组排查、入户核查等方式核实农民购机情况。

(八)资金结算。用户根据补贴机具销售情况提交申请结算单。财政局审核后核定结算,结算实行“一卡通”。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一四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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